第二节 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

有学者指出,公债产生于奴隶社会。根据文献记载,早在公元前 4世纪,希腊和罗马就出现了政府向商人、高利贷者和寺院借债的情况。但由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信用制度不发达,社会上的闲置资金较少,国债的规模很小。到了封建社会,由于战争的频繁和封建帝王的挥霍无度,借债规模有所扩大,但发展十分缓慢。国债的真正发展是在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和信用制度的发展,社会上存在的大量富余资金可以通过信用制度进行调配,使国家大规模举债有了可能;  公债于是逐步成为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之一。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就指出:公共信用制度,在中世纪的热那亚和威尼斯就已经产生,到工场手工业时期已流行于整个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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