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

(三)公债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

1,公债概念

公债,是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凭借国家信用,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通过向企业或者个人有偿借债而形成的一部分收入,它是公共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

2.公债的特点。

(1)与税收对纳税人的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相比,公债对债权人有自愿性、灵活性与有偿性的特征。

    其一,自愿性。

公债的发行和认购以价值规律为自己活动的基础,是建立在资金持有者——即企业或个人自愿购买的基础上的。政府发行公债,所依托的是国家信用而不是强制性的国家权力。

    其二,灵活性

税收的征收需要根据有关的法律预先规定,由于税法的严肃性,它不能随意改变,因而具有固定性,而公债的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偿债方式、期限、利率等都可以根据国家公共收入的需要灵活地加以调节,因而具有灵活性;

    其三,有偿性。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强权征收的,无须偿还,具有无偿性,而国家通过公债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归还,同时支付一定的利息,因而具有有偿性。一般来说,公债的收益不能低于购债人的边际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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