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共收入合理规模的确定

(二)公债作用角度。

    公债的主要作用就是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公共产品所需的资金,以及调控经济。 公债的规模应依其作用的需要进行调整。

    经济萧条期,社会投资需求不足,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公债的规模,增加财政支出,从而可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以最终刺激投资需求,拉动经济复苏。 1998 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基于这种考虑。

    政府还可以通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买卖公债,影响市场利率,从而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三)政府的偿债能力及社会的应债能力。

1 ,从政府的偿债能力看,主要包括三个指标:

•  国债负债率(国债余额 / 当年 GDP ),一般不超过 60% 。

•  国债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 / 当年财政收入),一般不超过 20% 。

•  国债偿还率(当年债务偿还额 / 当年财政收入)一般不超过 10% 。

2 ,从社会应债能力看,主要包括:

•  居民公债负担率——当年对居民发债余额 / 当年居民储蓄余额

•  金融机构负担率——金融机构持有公债 / 总资产。

    当发行公债时,应该将其总体规模控制在政府的偿还能力及社会的应债能力以内。不能超过国际警戒线。

(国有资产收入没有既定的衡量标准。——略)
           
您现在位于:第六章<<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