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分配与社会公平

    很显然,税收对于缓解社会贫富不均、增进社会公平的作用是很明显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率将缩小收入分布的不平均。税收调节和转移支付是调节收入分布的重要途径,这可以从英国纳税前后个人收入分布的变化中得到证明。

三、政府减少不平等的一个新方案:负所得税方案

    负所得税方案的设计者是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

(一)在弗里德曼看来,消除贫困,对生活困难的人给予补助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他认为,美国现行的社会福利计划繁琐不堪,弊端十分明显,除了全国的标准不统一之外,最大的副作用就是严重降低了低收入者寻找工作的积极性。因为美国的社会救济计划是对低收入者发放差额补助,没有工作的人与有一份工作的人在领取差额补助后,最终得到的可支配收入一样多,这就严重挫伤了努力工作的穷人的积极性,给人们提供了拒绝工作的动力。因此,虽然该计划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公平,但却妨碍了整个社会的效率。

(二)弗里德曼指出,高经济效率来自高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效率,给低收入者发放固定的差额补助不利于激发他们的进取心,有损于自由竞争,从而有损于效率。所以,要想消除贫困而又不损害效率,就必须对现有的援助穷人的收入支持计划进行改革。

    弗里德曼参照正所得税体系,设计了一个补助穷人的 “负所得税方案”,让低收入者依据其各自的收入得到政府向其补助的不同的负所得税。这种帮助穷人的方法之所以被称为“负所得税”,目的是要强调它与现行的所得税之间,在概念与方法上的一致性。

           
您现在位于:第七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