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医学会全体大会1948年在日内瓦通过,1968年作了修改。文件的精神是基于希波克拉底誓言。全文如下:
*当我开始成为医务界的一个成员的时候;
*我要为人道服务,神圣地贡献我的一生;
*我要给老师们应有的尊敬和酬谢;
*我要凭自己的良心和庄严来行医;
*我首先考虑的是病人的健康;
*我要保守一切我所知道的病人的秘密,即使病人死后也这样。
*我要运用我掌握的一切手段,保持医务界光荣 和高尚的传统,同行是兄弟。
在我职责所在,以及与病人关系,绝不允许宗 教、国籍、种族、政党政治和社会立场的干扰;
即使在威胁之下,我要从人体妊娠的时候开始, 保持对人类生命的尊重,绝不利用我的医学知 识,作违反人道原则的事。
我以自己的荣誉,庄严自愿地作出上述诺言。
3、国际护士会伦理法典
国际护士会在1965年公布的护士守则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于1973年公布了下述新的国际护士道德守则,并一直沿用至今。全文如下:
护士的基本任务——包括四个方面:
增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
护理的需要是全人类性的。
护理从本质上说就是尊重人的生命、尊严和权利。
护理工作不受国籍、种族、信仰、肤色、年龄、政治或社会地位的影响。
护士向个人、家庭及社会提供健康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与有关的组织或团体合作。
*护士和人民
护士的主要职责是向那些需要护理的人负责。
护士在向病人提供护理时,要尊重个人的信仰、价值观及风俗习惯。
护士要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秘密。在传播这些秘密时必须作出伦理学的判断。
*护士与实践
护士必须为个人的护理行为负责,必须不断的学习,做一个称职的护士。在任何具体情况下,护士都应尽可能保持高标准的护理。
护士在接受或委派一项任务时,必须对自己的资格和能力做出判断。
护士在从事专业活动时,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行为将影响职业的荣誉。
*护士与社会
在发起并支持满足公众的卫生和社会需要的行动中,护士要和其它公民一起分担任务。
*护士与合作者
护士在护理及其他方面,与合作者保持合作共事的关系。
当护理工作受到合作者或某些人的威胁时,护士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护个人。
*护士与专业
在决定或执行某些理想的护理实践和护理教育的标准时,护士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积累专业的核心知识方面,护士起着积极的作用。
护士通过专业团体,参与建立及保持护理工作中公平的社会及经济方面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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