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债的发行价格有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
(1)平价发行。所谓平价发行(at par),就是指政府债券按票面值出售,到期也按票面值还本。
(2)折价发行。所谓折价发行(at a discount),.就是指政府公债以低于票面值的价格出售,到期仍按票面值还本。
(3)溢价发行。所谓溢价发行(at a premium),就是指政府债券以超过票面值的价格出售,到期则按票面价值还本
3,公债的发行方式:
(1)公募招标方式法,亦称公募拍卖方式(auction technique)。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通过投标人直接竞价来确定价格或利率水平。
其主要特点是:①发行条件通过投标决定,即认购者对准备发行的公债的收益和价格进行投标,推销机构根据预定发行量,通过决定中标者名单被动接受投标决定的收益和价格条件。②拍卖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即以它们为发行机构。③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的发行。
(2)承受法,亦称直接推销方式(private placement technique)。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主要特点在于:①发行机构只限于政府财政部门,如财政部或其所属公债局 (署、司),即由它们直接与认购者进行交易,而不通过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②认购者主要限于有组织的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其中主要是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政府信托基金等,个人投资者不能以此种方式认购公债。⑧发行条件通过直接谈判确定,由财政部、公债局召集各个有组织的机构投资者分别就预备发行公债的利息率、出售价格、偿还方法、期限等条件进行谈判,协商确定。④主要适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政府债券的推销,如比利时和瑞士的专门用于吸收商业银行资金的特殊可转让债券,以及有些国家对特定金融机构发行的专用债券等,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发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