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

在西方国家,政府可选择使用的公债偿还方式主要有:

(1)一次偿还法。即政府对发行的公债实行到期后按照票面金额一次性全部兑付本息的方法。这是传统的偿还方式。其优点是,政府公债还本管理工作简单,易行,且不必为公债的还本而频繁地筹集资金。缺点是集中一次偿还公债本金,有可能造成政府支出的急剧上升,给国家带来较大的压力。

(2)买销法或市场购销偿还。即政府在债券期限内,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市场上直接购进一部分公债债券,在公债到期前逐步还本付息的一种方法。其赎价一般要高于票面额,债券持有者可视资金松紧情况自由决定是否出售债券。

由于各国普遍进行所谓公开市场业务活动,通过中央银行大量买卖政府债券 (主要是短期的),上述购销的方法就成为短期公债还本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的长处是给投资者提供了中途兑现的可能性,并对政府债券的价格起支持作用,有助于增强对公债的信任和稳定感。同时,政府还可达到调节社会资金运动的目的。

(3)分期偿还法或分期逐步偿还。即对一种债券规定几个还期,每期还本一定比例,直至债券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这种偿还方式可以分散公债还本对国库的压力,避免集中偿还可能给政府财政带来的困难。但在这种偿还方式下,须频繁地进行本金兑付,公债利息率也往往要有差别的规定。还本愈迟,利息率愈高,以求鼓励债券持有人推迟还本期。因而政府公债偿还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势必会因此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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