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

(五)公债的负担和效应

1,关于债务负担。

    有一种观点认为,无论是内债或外债,在一定条件下都不会形成一国和后代的负担。如哈维· s.罗森在其所著的《财政学》中就指出,“税务的法定负担落在后代,仅此一点,并不意味着后代人承受实际负担。……和税的归宿一样,举债时启动的一系列事件可以使经济归宿大大不同于其法定归宿”。

    另一种观点,如美国的经济学家勒纳认为,内债并不给后代带来负担。仅仅是“右手欠左手的债而已”。但是,外债将会使后代的消费水平下降,下降的幅度等于向外国债权人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因而是一种负担。

    也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债务负担不能向后代转移。布坎南在《公共财政》一书中指出,权威的经济学家一再宣称,债务负担不可能推迟或向未来转移。

2, 关于公债的效应。

    有的学者认为,如果在经济已经达到充分就业的时候,政府从事借债筹措资金,那么这样就可能会创造一种高水平的需求,从而可能诱发通货膨胀;而当有效需求不足的时候,公债的发行能够刺激有效需求,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

    公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效应是多方面的,我们主要选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即公债的挤出效应和投资扩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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