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有资产收人
国有资产 (公共资产),
指的是国家依据法律所拥有的自然资源或由于资金投入、资产收益及接受馈赠而形成的资产,它的一切产权属于国家。
(二)国有资产分类。
1,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将国有资产分为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1)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种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及
投资收益形成的或者依法认定取得的,用于生产经营并使其保值增值的国家所有制权益。具体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投资或资本收益而形成的国有企业。
( 2)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指的是由一般的行政事业和非盈利性的其他公共机构占有和使用的一部分国有资产,它本身不具有保值增值功能,也不会创造经济收益。它包括政府机构、科教文卫、人民团体等机构拥有的国有资产。
2,按照存在形态,可将其分为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国有资产(如湖泊、矿山、森林等)和人类加工利用而形成的国有资产(如各种国有企业)以及无形资产(如科技专利、商标权等)。
由于经营性国有资产具有盈利性,侧重于经济效益,能够直接带来财政收入;而非盈利性国有资产侧重于社会效益,并无直接的经济收益,甚至还需要国家的财政补贴,因此,我们这里讨论的国有资产收入指的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的国有资产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