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分配的基本原则

(1)市场经济中人们获得利益的多少是与其资源(资本、土地等)特别是与劳动贡献大小直接挂钩的。在利益驱动下,资源所有者必须努力使资源特别是劳动资源得到最充分、最有效地发挥,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一方面使经济效率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各个社会成员拥有的资源多寡特别是劳动能力不同,即便每个社会成员都合理、有效地应用自己拥有的资源,也会出现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或差别。所以提高效率在某些条件下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

(2)国家如果通过再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强调公平,实现缩小分配差别的目的,则又会出现损失效率的现实。因为通过个人收入税收调节抑制过高收入和社会保障弥补低收入者的收入不足,高额的税负抑制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出现资本等资源的闲置,导致效率下降,同时,又会使一部分低收入者因生活有基本保障而不愿参加经济活动,从而出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现象,导致效率下降。

2.利益分配过度不公平导致效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在于:效率的提高要受到许多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在历史、道德、传统观念等社会因素和人们贫富承受能力的影响下,利益分配过度不公平会引起低收入者的不满和贫富阶层之间的矛盾,导致社会不稳定乃至社会动荡,破坏社会资源配置的环境。同时,低收入者因过低的收入无法使劳动力再生产得到必要的补偿,使人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必然导致效率下降。因此,效率与公平的对立,并非效率与公平的所有具体内涵相对立,与效率对立的公平主要指利益分配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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