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原则

二、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范围及水准

( 一 ) 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1 .普遍性原则。首先是保障范围的普遍性,即应有一整套从救贫、防贫到完善的社会福利这样的范围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次是适用 对象的普遍性,即社会保障制度要以全体国民为对象,每个社会成员在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

2 .适度保障原则。保障项目、保障水平等应该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一是保障项目的实施范围和保障水平的高低,要受现有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的约束,不能 超负荷盲目追求高福利;

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程度要和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一般而言,社会保障水平的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

三是社会保障支出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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