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三节 经济法责任的种类和形式

一、政府机关的经济法责任

政府机关的经济法责任,是指政府机关对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权利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

1.经济侵权责任

经济侵权责任是指政府机关对其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法侵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济侵权责任主要是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损害是其最主要的责任形式。

⑴经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须有经济侵权行为;
  • 须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害;
  • 须主观上有过错;
  • 须经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⑵经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赔偿损失、返还利益、停止侵权行为、罚款。

2.经济补偿责任

经济补偿责任是指政府机关因不正当行使权利,致使市场主体遭受损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他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法责任形式。

⑴经济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 须有政府机关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2. 须为维护社会公益或因公共设施需要而不正当行使权利;
  3. 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4. 须有经济法明确、具体、直接的规定。

⑵经济补偿责任的法定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①开采矿产;②兴建水利工程;③保护野生动物;④石油地质勘探;⑤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建设其他地下工程、进行地质勘探。

⑶经济补偿责任的承担方式: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费、恢复原状、采取补偿措施

二、市场主体的经济法责任

市场主体的经济法责任,是指市场主体对其违反经济法义务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1. 强制履行义务的经济法责任

强制履行义务的经济法责任,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迫使市场主体履行经济法义务的责任形式。

⑴强制履行义务的经济法责任的构成要件

  • 须有违反经济法义务的行为
  • 须是社会经济运行所必需的
  • 须市场主体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可能

⑵强制履行义务的经济法责任的承担方式

主要有强制许可实施;强制划拨;强制扣款;强制收兑;强制退还;强制收购;强制扣缴。

2. 经济补偿责任

经济补偿责任,是指市场主体因其违反经济法义务,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损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⑴经济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 有违反经济法义务的行为;
  2. 致使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3. 经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尚未达到严重程度。

⑵经济补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责任赔偿损失、补缴税款、责令恢复原状。

3.经济惩罚责任

经济惩罚责任,是指市场主体因其违反经济法义务的行为情节严重而承担的被剥夺或被终止特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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