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纳程序制度以及与其相关的各项程序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规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征收、税收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税收征纳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使税收征纳的基础和前提。
(一)税务登记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因为他是整个税收征管的首要环节,使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建立税务联系的开始。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主要包括设置帐簿的管理以及账簿、凭证的使用和保存的管理。
(三)纳税申报管理
纳税人进行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税种、税目、应税项目、适用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款所属期限。
三、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法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一)征收方式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以及其他方式征收税款。
(二)退税和补税制度
退税是指将已征收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补税是指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税款予以补缴。
(三)税收保全制度和强制执行制度
税收保全措施是在纳税期限以前,为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而采取的措施。
纳税人超过纳税期限未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四)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完善
1.税收的一般优先权制度。
2.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
四、税务检查制度
税务检查制度通常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核查。我国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主要有:
- 资料检查权:
- 实地检查权:
- 资料取得权:
- 单证核查权:
- 税情询问权:
五、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制度,即实行税务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纳税人办税的一项制度。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和注册;(2)税务代理机构的管理;(3)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4)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和终止;(5)税务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6)违法从事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