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

第五章 信 用

争议问题:是否应该扩大信用消费?

观点一:中国应扩大消费信贷并加紧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http://finance.tom.com 2004年11月23日07时19分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韩乔)国家发改委经济专家何晓明22日在此间表示,中国2005年的宏观调控有必要在适度控制投资信贷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消费信贷的实施力度,并加紧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何晓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来,中国的消费需求增长始终没有走出紧缩的阴影,一直在8%到9%之间徘徊,与投资和外贸需求的高速增长形成强烈反差。今年上半年消费需求的增长速度,扣除物价因素,甚至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

 

她建议国家明年出台更宽松的信贷政策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如小额信贷、短期信贷、中长期优惠信贷及各种专项信贷等一系列灵活多样的消费信贷组合。“如能在两年内将中国消费信贷占各项贷款比例由目前的7%提高到10%以上,将会对消费需求的增长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何晓明说。

 

为了尽量降低实施消费信贷的风险,何晓明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这项庞大工程可以分步实施,先在县、市级建立,然后扩大到地、市级和省、市级,最后扩大到全国。根据现有技术条件和人力,能建立到什么程度就先建立到什么程度,建立得越快就越有利于消费信贷的实施。

 

在谈到投资信贷调控上,何晓明认为,要进一步实施有“保”有“压”的政策,对短期、小额贷款和流动资金应进一步放松。

 

她说,今年初,在中央强有力的紧缩信贷的政策信号下,各商业银行惜贷现象比较普遍,使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受困。

 

何晓明呼吁尽快出台具体办法,使金融部门切实执行中央政策,在继续控制中长期贷款过快增长的同时,增加短期贷款,及时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

(完)

 

 

 

 

观点二:消费信贷仍步履蹒跚银行门槛抬高个人信用缺失

摘自: 新华网 2002.02.22 08:56

 

记者最近在北京、上海等地调查发现,虽然住房、汽车个人消费信贷呈现不断升温的态势,但电脑等耐用消费品个人信贷却始终步履蹒跚。对广大中低收入的消费者来说,“用今天的钱圆明天的梦”仍然不过是一句动听的广告词而已。

 

消费信贷“门槛”抬高起波澜

 

去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南京路上的第一百货商店一度热闹非凡的个人耐用消费品柜台贷款逐渐冷清下来。建行、中行、上海银行对耐用消费品个人信贷业务相继挂出了“免战牌”,工行、交行则升高了“门槛”:工行规定这项业务今后只对“银行、证券、保险、跨国公司、股份公司的管理人员,公务员,律师”或月收入3000元以上人员发放贷款;交行规定只对“公务员、银行职员、医生、教师”发放贷款。

 

“上海银行界正面临个人消费信贷崩溃危机”等标题赫然出现在一些报纸的版面上,在商家和消费者中间也激起不小的波澜。

 

上海第一百货商店信用消费推广部主任吴宁说,上海工薪阶层家庭“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观念很强,他们很想分期付款添置或更新空调、冰箱、家具等。

 

自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商业银行推出耐用品消费贷款以来,这项信贷销售的金额1999年和2000年均超过2000万元,2001年为630多万元,其中主要是电脑和家电。

 

但是,银行提高“门槛”后,上海大型商业机构耐用消费品信贷销售业务急剧滑坡。上海唯一一家专业性信贷消费购物中心———三百集团信贷消费购物中心副经理邓朝薇告诉记者,2000年他们的信贷销售额为274万元;去年1至8月完成170万元,8月份后,因其合作者工行上海市分行提高了耐用消费品贷款的“门槛”,销售额明显下降,迄今每月只有二三万元,购物中心也变得前途叵测。

 

工行上海市分行最近与中泰担保公司在第一百货商店推出了以专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方式受理耐用品消费贷款申请,但因设置了“金卡”持有人和“大专以上文化”等门槛,几星期来只做成功了两笔。

 

上海一些银行对借款人身份、收入状况作出限定,直接影响了一些开展信贷消费商家的经济效益。对此,上海三百集团信贷消费购物中心副经理邓朝薇提出了异议。她说,工行现在规定:贷款申请人要有每月2000元收入,担保人要有3000元收入,还需附上工资条证明、未婚或已婚证明;而过去对未婚申请者只要求每月还款后有可支配的收入600元,夫妻双方也可相互担保,只要每月还款后尚有1200元的生活费以及单位工资条证明就认可。现在私营企业员工不能申请了,要是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人员才行。

 

邓朝薇说,现在年轻的申请人最不希望什么单位证明,未婚已婚也和单位没多大关系,结不结婚找公安局一查就行了。她表示,今年耐用消费品信贷销售很难做大了,商场正在考虑开展汽车信贷业务,以扩大信贷消费量。

 

个人信用缺失筑高了消费信贷的“门槛”

 

与上海不同,北京的一些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高门槛”始终没有降低过,不少银行将发放个人消费信贷的重点放在高档公寓、别墅和汽车上,通过抵押和担保来分散风险。即使发放耐用消费品个人消费贷款,也限定贷款申请人必须是本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的持有者,而且在使用信用卡时不能有止付记录。

 

由于北京商品房的价格高,首付20%的条件对一般工薪阶层来说已经是沉重负担了,这实际上就将住房信贷的发放范围限定在高收入阶层,而且由于房产证在还清贷款之前被抵押在银行,一旦还款人无力偿付时,银行可以将抵押的房产拍卖收回部分贷款。而欠款人不仅失去了房产,首付的20%房款也打了“水漂”,这样就大大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一些商业银行从不单独发放装修贷款,而是与商品房按揭“组合”起来发放。

 

在开展汽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时,北京的一些商业银行通过让汽车经销商担保来降低风险。北京三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五一说,他们为购车人做担保时,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根据房产证明提供的客户所拥有住房的面积、地段、户型等信息,他们可以判断出购车人的经济实力和偿还能力,基本可以判定购车人将要购置的车辆是否与其偿还能力相匹配,有些外地人购车还要有北京人做担保才行。

 

银行、经销商设置种种防线,实属无奈,根源在于个人信用缺失。其中最让他们头痛的是个人收入信息的不完整、不准确,而且无法验证其真实性。中行北京市分行消费信贷业务科副科长尚进说,单位出具证明也不能保证贷款申请人信息完全真实,一位18岁的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是月收入3000元,职务是某公司总经理,他们根据常识判断贷款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不可信的。现在个人收入信息也是不完整的,银行最关心的是贷款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情况,因为这直接影响着他的偿还能力,但银行很难掌握贷款申请人每月的纳税情况。此外,目前我国公民的实际收入与工资收入有较大差距,这也加大了验证难度。

 

除了个人信用制度缺失,一些商品的产权难以界定也使银行不敢介入某些消费领域,这也是消费信贷“门槛”较高的重要原因。在我国,个人住房信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房改房、福利房、危改房基本不在消费信贷的范围之内。建设银行信息与开发委员会办公室副总经理赵晓英认为这与我国住房产权十分复杂有关。她说,公房出售有标准价、成本价,有安居房价、经济适用房价和商品房价,住房产权有完整产权和不完全产权,完整产权有含地价的产权和不含地价的产权,单位购买在政府出让的土地上建成的商品房,再按房改成本价卖给职工,有单位产权和个人产权的划分。

 

由于住房产权复杂多样,产权界定不清晰,现实中除证件齐全的商品房能办理抵押登记外,其它住房都办不了抵押登记,即使政府出台有关规定能办理抵押登记,如何处理抵押住房的收益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涉及抵押权益人和单位的利益分配,因为政府对如何确定土地收益尚无具体规定。

 

没有对违约者的制裁就谈不上建立信用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郭冬乐指出,个人信用的缺失对发展消费信贷的制约作用,社会各界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是个系统工程,当务之急是要制定出一套对违背个人信用制度者的制裁措施,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对于有违约记录的借款人,应该实行有效的制裁,从而提高违约者的成本,这样才能真正普及信用观念,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环境和信用秩序。

 

有关专家进一步指出,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并非包括的项目越全越好,项目过多必然涉及的部门多,这样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成本也就必然加大,投入使用的时间也必然延迟,而且也不利于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而根据个人贷款的违约记录对违约者在住房、汽车的消费信贷以及住房公积金使用等方面进行限制,在当前更为有效,也容易产生较好的警示效果,这样就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树立起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反过来又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沈文汪洪洋)

 

 

 

 

观点三:信用消费看起来很美

文字采写本报记者唐清建

 

日前,一个消息令关心信用消费的人们再次怦然心动:据有关人士透露,人民银行总行正在考虑明年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可能性。目前由国家计委牵头,人民银行总行已经和多家政府部门开会研讨如何进行合作。看来,信用消费在局部的动作之后,一场更大规模的行动就要展开了。

 

从美国考察回来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谈及“信用”感慨颇深:美国每个家庭平均有13个各种各样的信用卡,商场中大多数商品都标明分期付款和当场付款双重价格,一个美国家庭仅需要212美金,就可以把家庭所需要的家电产品统统搬到家中。这个金额仅是美国一个蓝领两天的薪水。

 

长期以来,国人习惯把自己的钱存在银行里,借给银行用,而不是向银行借钱用,信用似乎只是银行的事儿。“要买房找建行”、“贷款买车‘零首付’”、“花明天钱,圆今日梦”这些听起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也就是在这两三年才出现的。

 

其实,中国的老百姓对信用消费并不是“叫好不叫座”。建行10月初推出可以用信用作担保的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后,朝阳和长安两家支行每天都云集着二三百的响应者。建行北京分行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个支行的营业员忙得“连饭都吃不上”,市民的热情程度远远超出建行所料。

 

花蕾绽放,需要的不仅是雨露

 

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上海资信公司通过与上海市15家商业银行、300多家支行营业部的网络联通,建立了上海个人信用档案数据中心。目前已经进入资信公司数据库的个人资料为三大类:一是个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二是个人的银行信用,包括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信贷记录、信用卡使用情况等;三是个人的社会信用和特别记录,包括曾经发生的金融诈骗等不良记录。据说,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信息库的内容将不断丰富,涉及个人司法、税务等方面的信息。

 

万事开头难。无论是打响信用消费第一炮的上海还是建行,都遇到不少难题。上海在系统开通前后半年的时间里,该市普陀区法院对受理的信用消费类案件展开的调研表明,某些新类型案件的出现,是单纯依靠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所无法杜绝的,消除信用危机,还需要更多的保障。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银行、资信公司的努力,更需要工商、税务、公安以及社会各方面的通力配合,以便编制出一个社会的信用网络。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金融管理部的石永进先生说,一套系统的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应包括信用评定、信用监管、信用风险、信用惩罚四个方面,缺一不可。目前上海的系统只是起到了信用监管的作用,建行日前的信用贷款也主要是在信用评定上下工夫。我们在建立信用风险,尤其是信用惩罚方面的实践还远远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信用”由于不需要提供物质保证,风险性大,如果能够建立完整的信用监管中心和信用惩罚机制,恶意透支、赊账不还的人,在输入自己的卡号后将无法入住酒店、乘坐飞机、上网购物……

 

信用制度的建立同时要求我们的消费者“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可以以种种理由去解释为何没有按时交电话费、手机费、煤气费、电费、养路费……然后交上一些弥补自己过错的滞纳金。一旦信用监管机制运作起来,“重视结果,不听解释”变成现实,随之而来的就是反映在信用监管中心上的一个个信用污点。因此,从现在起着意培养自己良好的消费习惯就显得极为重要,也是在信用制度真正建立起来前一个必要的热身。

 

信用消费,需要的不仅是道德

 

由于个人信用制度的缺乏,银行虽有大量闲置资金,却不敢轻易贷给个人,只能通过担保手段、强化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审批条件等措施,抬高个人信贷的“门槛”,从而达到防范和降低风险的目的。这实际上造成了一个全亏的局面:不利于银行、消费者和社会发展。在我国目前急需扩大内需的前提下,开发个人信用资源无疑会进一步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于国于民都是件好事。

 

上海推出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后,使用“第二身份证”在年轻人中成了时尚,一些白领表示:“我并不是拿不出钱,目的是建立一个良好的信用贷款形象,为今后不用做任何质押就能贷款买房、买车打下基础。”对此有专家提醒,虽然按时还贷或提前还贷能提升个人信用程度,但无论是资信公司还是银行,考察个人信用情况的主要取舍标准还是取决于你的资产信用。试想,如果你资产微薄,即使你每次从银行借的1000元都能及时还上,哪怕是有过100次这样的记录,银行能一下子借给你50万?

 

另外,信用消费应在你最需要的时候采用,而不是单纯为了建立自己的信用记录去贷款消费,这样只会使自己吃亏——拿着存款利息去还贷款利息。信用制度的建立并不只是为了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而是帮助你在日常的消费中合理理财,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副所长陈淮说,目前的个人信用主要是一种道德信用,而个人信用最有效的资源不是道德信用,而是个人的资产信用。因为个人与银行之间的信贷关系,不可能以人品诚不诚实来判断个人的信用,在银行眼中,资产信用仍是第一位。因此,无论拥有何种程度资产的消费者都不应对信用消费抱过高的期望,而应以平常心待之,将之应用到必要的日常消费中。

 

 

 

 

 

观点四:消费信贷呼唤个人信用

作者:夏志琼

 

时下,不少金融机构有资金没有地方投放。与此同时,又有不少个人急于消费,却难以从银行贷到款。细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信用。最近,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明礼诚信”纳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这也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需要良好的个人信用作保证。因此,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无论对银行、对个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是极为迫切和必要的。

 

市场经济需要个人信用

 

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都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也是一项基本的道德原则。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运行所需的最为重要的资源并不是资金、技术及各种物质资源,而是信用。信用缺乏,必然带来不良的经济后果:一是导致社会信用紊乱。消费信用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会信用形式,消费信用出现紊乱,势必通过逆向传导机制影响生产商和经销商的信用行为,进而影响到其他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甚至国家信用。消费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纽带牵一发动全身,消费信用的破坏将使市场上其他行为主体互不信任,甚至排斥、拒绝信用。二是导致银行“恐贷”。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了贷款责任制,如果贷款出现风险,谁主办谁承担责任,这导致信贷人员最优的选择便是不放贷款。央行停止消费信用“零首付”,近日又发出《关于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的通知》,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个人信用低下,容易产生金融风险。三是导致金融市场交易高成本。目前银行贷款中,信用贷款比例很低,不得不用担保或抵押来提高信贷的安全性,而把正常信用关系下本该给予信用贷款的对象拒之门外,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交易成本。也导致个人消费贷款“门槛”过高,进而使消费者在到底是借钱现在消费还是攒钱将来消费两者之间犹豫不决。四是导致信用流失。信用记录是经济活动中个人资信状况的综合系统反映。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信用记录具有重要的法制意义。一个经常借钱而又按时还钱的人,信用品质随着借款还款次数的累积呈提高的趋势。我国过去没有信用记录制度,造成个人信用流失,信用关系长期以来是靠“欠账还钱”这一道德准则维系着,信用关系已难以维持经济的健康运转。

 

个人信用体制亟待完善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没有信用,市场秩序将难于得到保证。在发达国家,由于有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体制,银行可以根据每个人的资信状况和信用消费记录,来决定是否向客户发放贷款。目前最大的环联公司拥有全美3.4亿条个人信用记录,每年给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售出2亿份咨询回复。在我国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风险控制体系,有关部门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00年上海首次推出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就是这种尝试之一。经一年多的运作,该系统在数据库基础建设、征信范围、操作流程等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已显露出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功能。然而从全国来看,“信用”仍然是信贷消费发展的巨大障碍。由于各银行在个人信贷上个自为政,个人信用资源互不兼容,给放贷者和贷款者均带来不便,为此完善个人信用体制十分迫切:首先是要形成全社会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体系,让信用体现其应有的价值。政府要组织建立有关的信贷登记咨询、信贷征信服务系统,完善信用制度。要在借鉴国外个人先进的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二是要建立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由银行和专业的资信机构根据记录在案的个人的信用资料对个人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综合评定。使个人信用能够量化出具体数值来。三是要建立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个人信用风险程度进行等级评定,划分等级。对有可能发生的个人信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从而防范风险。立法、司法机关要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法律,对不守信用的个人进行严厉的惩罚,发挥法律对信用制度的保障作用。四是要建立个人信用保险制度。个人把自己的个人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来分担个人信用风险,以提高个人信用等级。五是要建立个人信用破产制度。在个人资产远远小于个人负债,无偿还可能的形势下,实施个人破产制度,是对社会经济的有效调整,也是重建个人信用的重要方式。

 

积极提升个人信用等级

 

随着国家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政策的实施,各金融机构纷纷推出各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然而银行逐步完善的个人信用等级评估标准,是目前衡量您能否得到贷款的关键。那么,怎样才能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呢:一是个人要提高信用意识。作为信用消费者要创建个人信用史就必须积极在各商业银行办理实名存款业务,让银行对你个人的基本经济状况和经济活动有所了解。并积极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按时偿还本息,就会逐渐增加信用积分。目前,小额贷款、信用卡透支还贷,是借款人最初积攒信用的主要途径。与此同时,还要注重避免个人信用的损失,据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个贷部负责人介绍,贷款买房人不能履约按时还款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大部分是缺乏信用观念,对按期还款不够重视。二是注重个人财产信用的提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值得开拓、最有价值的个人信用资源是资产信用。个人资产,其中特别是流动性好的金融资产,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个人信用资源。目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7万亿元。此外,个人还持有相当数量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和股票等。这些都有助于提高个人财产信用。三是金融工具要创新。从理论上说,仅7万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信用资源就可以创造出足以支撑我国国民经济良性快速增长的信贷需求和消费需求。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并没有重视这一极为巨大的信用资源。再如储蓄实名制为银行开拓信用资源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制度基础,但银行并未利用储蓄实名制创造的制度“平台”推出实用性的信用工具。金融工具创新是个人信用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个人信用的需要。四是要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银行在考察个人的经济实力时,同时考察个人的婚姻状况、职业、学历、职称等。对银行来说,学历和技术职务越高,信用就会越高。五是要处理好“信用危机”。当个人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难以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时,有些客户抱着能拖就拖的方法,故意回避银行的追讨。这种方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会严重影响个人的信用历史,形成个人信用“黑名单”,今后再想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时,将会遇到极大的障碍。

 

信用消费发展空间巨大

 

个人消费信贷不是一个简单地让老百姓多多花钱的金融工具,而是个人资产、私人财富实现风险与收益良性组合的工具。消费信贷之所以要发展,不是因为老百姓没钱过日子了,而是因为老百姓手里的钱多了需要进行理财组合。目前我国的消费信用发展还严重滞后,商业银行和少数商家开展消费信用业务层次非常低下。消费信用还主要在大中城市开展,为中小城镇居民提供的消费信用不多,农村消费信用更是少见。为此个人信用消费不仅有空间巨大而且也需要把市场做大:一是个人消费观念要及时转变。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信用消费这种超前消费方式被人们认为是“寅吃卯粮”,随着个人信用的发展和社会舆论的影响,人们对信用消费的认知度会不断提高,这将使人们的消费观念得以不断转变和提高。二是要倡导新的消费方式。倡导新的消费方式有利于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信用的产生和发展使消费模式发生了变化,过去人们生活是“先攒钱再消费”,往往是“量入为出”,即遵循“储蓄、消费、再储蓄”的模式,如今倡导“消费、储蓄、再消费”的模式。这种新的消费模式,有利于提升个人生活质量。三是要丰富金融服务品种。要让人们从传统的消费方式过渡到凭着个人信用去贷款消费,要培育和发展我国的个人信贷消费市场,金融业要为个人信用消费提供丰富的金融商品,加强消费信贷的宣传和营销,逐步扩大消费信贷的服务领域。据报道,发达国家对个人的消费信贷,已占银行贷款总额的30%以上,而我国目前对个人的信贷规模尚不及银行信贷总规模的1%。发展空间十分巨大。四是要建立和完善信用消费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信用消费贷款所涉及的银行和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和债务,以及信用消费的市场规则,运行机制等均应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以保证信用消费的健康发展。

 

可以说,我国经济正在全面与国际接轨,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运行,而个人信用将在其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据来自人民银行的最新统计表明,金融机构的贷款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去年金融机构增长最快的贷款品种,目前个人贷款余额已达4000多亿元。这一现象说明国人信用消费的时代正在悄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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