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金融创新会产生微观效应和宏观效应
一、金融创新的微观效应
- 金融创新为金融机构拓展了生存空间
1、金融创新创造了一些新型的金融机构,促进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
2、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中介机构的分割局面,使得金融机构日趋同质化。
3、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机构业务的创新和多元化,使金融机构摆脱困境,拓展了新的盈利空间。
- 金融创新使投资者增强了抗风险的能力
1、金融创新创造了很多新型金融工具,提供了多功能、多样化和高效率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扩大投资者的选择空间。
2、金融创新降低了持有和保管金融工具的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发行成本。
3、金融创新便利了金融工具的交易。各类资产之间转换方便,大大降低了金融工具的交易成本。
- 金融创新可能使金融风险增大
1、竞争使金融机构的盈利下降,经营风险增大。
2、金融创新为投机家提供了新的手段与场所。
二、金融创新的宏观效应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 金融创新降低了货币需求总量,改变了广义货币结构。
①金融创新中出现了大量货币性极强的金融工具,具有较好的变现功能和支付功能。有些金融工具还能带来较高的收益,相对提高了持币的机会成本,人们在资产组合中强尽量减少货币的持有量,而增加非货币资产的比重,从而引起对传统货币需求的减少。
②金融电子化和支付结算系统的改革,缩小了现金的使用范围,而且活期存款的使用也在减少,从而导致货币需求不断下降。
- 降低了货币需求的稳定性
①金融创新产生了一系列既有流动性又有收益性的金融工具,从而改变了人们持有货币的动机,引起货币需求结构的变化。稳定性高的交易货币需求比重下降,而稳定性差的投机性货币需求比重上升,从而使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下降。
②金融创新使货币需求的决定因素变得复杂和不稳定。
③金融创新使货币与其他金融工具之间的替代性增强。短期内经济形势稍有变化就会引起资金在各类金融资产之间的大规模转移,从而导致狭义的货币需求变幻频繁。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1、金融创新扩大了货币供给主体。金融创新模糊了银行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具有创造存款的能力。
2、金融创新增强了金融机构货币创造能力。金融创新通过作用于现金比率、定期存款比率、法定存款比率和超额存款比率四个因素来影响货币乘数,进而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变化。
3、金融创新部分地削弱 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能力。金融创新一方面通过减少货币需求,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加快货币流通速度来改变货币供应量,另一方面又通过扩大货币供给主体,加大货币乘数、创造新型存款货币,使得货币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中央银行的控制。使货币供给越来越受到经济内生变量的影响。
(三)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1、金融创新使得货币控制的中间目标复杂化。这主要是因为货币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增强,使货币外延变得模糊,中央银行很难把握货币总量的变化,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力。
2、金融创新降低了货币政策工具的效力。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能够获得大量的不用交纳存款准备金的资金,从而限制了“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工具的效力;金融创新使银行融资渠道多样化,不到万不得已时,银行不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或再贷款,从而“贴现率”工具的效力也会降低。金融创新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多种交易手段与场所,强化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但也同时增加了有效运用公开市场手段的难度。
3、金融创新扩大了货币政策效率的时滞。由于金融创新深刻地影响了金融运行的过程,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要多方面加以考虑,扩大了货币政策的内在时滞。金融创新改变了货币供给过程,影响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能力,而且大量创新金融工具的存在,使居民和企业的经济行为不一定能象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预期的那样。从而造成的货币政策的外在时滞。
观点二: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产生重大影响
论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作者:李炎本文来源于《国际金融报》 (2000年09月07日第七版),版权归其所有
7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一场规模宏大的金融创新浪潮,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融资方式及金融衍生产品不断涌现,现代金融业发生了本质变化。目前,方兴未艾的金融创新活动,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席卷各国的金融业,不仅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和风险,而且改变了金融总量、结构和运行机制,因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货币政策。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结构和内涵的影响
金融创新改变了货币的结构和内涵,使得传统的货币政策的调控对象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和金融环境变化的需要。大量的货币性较强,兼备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多样化金融工具的涌现,以及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金融电子化和支付系统的革命,一方面减弱了人们的货币需求,人们在既定的总资产中以货币形式保有的欲望下降,在经济活动中货币的使用减少,降低了货币在广义货币和金融资产中的比重;另一方面,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空前加大,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难以区分,交易帐户与投资帐户往来频繁,广义的货币与狭义的货币互相兼容,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互相替代,货币的定义日益复杂。例如,NOW帐户、ATS帐户等是美国70年代的一种金融创新,旨在规避制度约束,要说它不是货币,却又能开支票转帐。还有那些存贷合一的帐户,既能开支票又能透支,是将其借方余额还是其贷方余额算作货币?或者只把所有这种帐户的净值算作货币?由于国际化和保值工具的运用,外国货币或欧洲货币已成为国内货币更接近的替代品,那么它们要不要计入货币总量?这又是令货币当局头疼的问题。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强化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力。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证券化趋势和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有利于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其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金融创新为政府融资证券化铺平了道路,为政府债券市场注入了活力,不仅满足了政府融资的需要,而且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了大量可供买卖的工具,使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的能力大增。
第二,金融创新引起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政府债券因兼备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成为各金融机构举足轻重的二级储备,也是最主要的流动资产。金融机构在补充流动性资产或进行资产组合调整中日益依赖公开市场,他们积极参与市场买卖不仅在客观上配合了中央银行的操作,也有利于增强政策效果。
第三,金融市场创新和工具创新,使证券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重要资产。人们对各种经济信息、动态和金融市场行情十分关注,并据此作出预期,采取经济行动。这无疑有利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使得这一政策工具不仅可以调控货币供应量、信用总量,还可以通过操作发布明确的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微调。
(二)金融创新削弱了再贴现率的效力。在调整再贴现率的操作中,中央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因为中央银行调整再贴现率后,只能坐等金融机构来申请再贴现时才能发挥作用。金融创新使这种被动性更为明显。在创新活跃的国家中,再贴现只是金融机构众多弥补流动性的途径之一,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出售证券、贷款证券化、同业拆借、发行短期存单,包括从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等多种方式满足其流动性需要。除了拓展多种借入途径之外,金融创新还可以降低借入成本、提高借入便利度,其结果是金融机构对贴现的依赖程度下降,这就削弱了中央银行再贴现窗口的重要性,调整再贴现率的效力因此被打了折扣。
(三)金融创新弱化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效力。金融创新降低了实际提缴的法定准备金。因为第一,金融创新使融资证券化趋势日益增强,它一方面使大量资金从银行流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绕开了存款准备金率的约束;另一方面,创新改变了金融机构的负债结构比例,尤其是商业银行,存款在其负债中所占比例逐渐下降,而通过国内外货币市场,如同业拆借、回购协议、欧洲美元借款等短期借入款和其他较长期负债如发行金融债券等的比重却稳步增加。这两个方面的结果导致整个银行体系的存款大为减少,因此降低了提缴的准备金。第二,商业银行通过创造出的介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之间或逃避计提法定准备金的新型负债种类来减少实际提缴额。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数额减少,所以其作用力必然被削弱。另外,金融创新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的弹性增强。正统理论阐述法定存款准备率的作用机理的基本前提是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率不变,那么增加或减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可以起到数倍收缩或扩张银行货币创造能力的作用,而金融创新恰恰破坏了这个基本前提。由于货币市场高度发达,银行调整超额储备的途径很多,亦十分便利,这就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的刚性减少而弹性加大。例如,当中央银行调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而银行不愿收缩信贷时,他们可以通过减少超额储备来保持其贷款规模。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货币市场来解决,其结果是削弱了法定存款准备率的效力。
三、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使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不断下降。首先,金融创新使得银行间资产的替代弹性大大提高。例如,当中央银行想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减少准备金供给以压缩货币供应量时,银行可以通过负债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资金,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通过减少贷款来满足存款准备金的要求。所以,要达到增减某一货币量的目的,必须使利率经常波动,利率调控对宏观经济变量的作用相对缩小;其次金融创新以后,银行越来越多地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非利息收入不断增加,利润总额对利差的变化反映灵敏度降低;另外,金融创新与金融国际化互为因果,跨国银行国外利润的比重不断上升,它对国内利率的变化反映越来越迟钝。
(二)金融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能力。金融创新使货币供应量计算困难。金融创新后的产品往往兼有交易和投机的功能,在利率波动情况下,资金往往在支票帐户和储蓄帐户之间不断转移,这是要计算狭义和广义货币十分不易,造成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总量目标范围与实际经济增长经常不符。金融创新削弱了干扰了对货币乘数的准确预测,由于任何一个时点上的货币供应量都可以看作是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这两类集合变量的乘积,因此,在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既定时,货币乘数是至关重要的关键性变量。
金融创新使银行保持超额准备的机会成本提高,从而导致中央银行尽可能调低超额准备率。由于各参数因金融创新影响而变得不稳定(或难以估计),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货币当局对货币乘数的准确估计,加大了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难度。如果考虑到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即职能日益接近,业务日益交叉,那么货币创造主体就不再限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而趋于多元化了。如果中央银行不能在很大程度上抵消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影响,就会大大削弱其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
综上可见,金融创新对货币的结构和内涵、对货币政策工具、对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因而不可避免地影响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和实现。因此,作为货币政策的制定者——中央银行应积极采取对策,以求能在创新浪潮推动下的金融升级型发展中,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观点三:金融创新推动金融深化
金融创新与金融深化
作者:王仁祥,喻平来源:《金融理论与实践》
一、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及金融深化进程
金融创新目前还没有普遍接受的定义。一般从外延上看,金融创新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工具创新构成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本文所用的金融创新的概念是指广义的金融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创新的内容表现为(一)金融工具的创新。创新的工具有国库券、商业票据、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及金融债券、股票、股权证、基金证券等。(二)金融机构的创新。我国目前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中心,以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为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三)金融市场的创新。我国目前既建立了以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和短期的政府债券为主的货币市场;又建立了以长期债券、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还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外汇零售、批发市场。(四)金融制度的创新。首先,中央银行自身金融管理方法由原来纯粹的计划管制转变为宏观调控。并且在调控手段上逐步启用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其次,央行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管制、信贷资金管理、利率管理有所放松,并趋于科学化、市场化。
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一国的金融体制与该国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刺激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中国金融深化进程可以用以下几个指标来反映。①货币化比率(M2/GDP)反映了经济活货币化的程度,尤其是反映了通过银行系统创造货币的相对规模。中国的货币化比率在改革期间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1995年达到1.05。单从这个指标看,只要指标达到1,就可以说一国的货币化过程已经完成。②金融相关率是金融资产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它体现了金融业在经济中的地位,反映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来引导现实经济活动的水平。中国1997年的金融相关率已经达到295%,美国1988年的金融相关率为326%。从指标上来看,目前中国的金融深化水平已经接近于美国1988年的水平,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水准相当。③金融资产的多样化是社会融资方式变化发展的标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资产由单一的银行资产向市场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各种类型的金融资产比重相对上升,同时银行贷款形式的金融资产比重相对下降。④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的增加是金融深化的另一特点,这是金融资产增长和金融市场扩大的主体。我国自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成为独立的中央银行之后,新的金融机构不断涌现。⑤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没有定量的标准,它能够评价金融深化的质量。我国通过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市场与金融资产发展不断规范,但与发达国家的规范化还相差甚远。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除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其他四种指标都可以与发达国家媲美。然而正是由于金融资产发展的不规范性导致货币化指数异常,中国货币化进程并没有结束,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来提高货币化的质量。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深化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化比率和金融相关率的影响
货币化比率和金融相关率是反映一国货币化进程的核心指标。量化这两个指标的分母都是GDP,因金融创新对GDP的作用不直接且存在时滞,故金融创新对两指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M2和金融总资产上。金融创新通过两种机制扩张了M2,提高了货币化比率。一是金融创新增强了居民提取资金的灵活性,使居民现金持有量减少,从而减少了货币漏出量,扩大了货币乘数;二是金融创新也使金融机构之间资金调剂方便迅速,一方面减少了银行系统的超额准备金,另一方面削弱金融政策工具的效力,扩张了信贷规模。随着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出现,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金融资产都会增加。随着金融创新证券化趋势加强,资本市场扩张速度明显快于货币市场。这样金融创新的结果是增加金融资产总额,从而提高了金融相关率。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资产和金融机构多样化的影响
金融制度创新为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机构出现提供了发展空间,金融市场的创新成为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机构运作的场所,而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创造直接丰富了金融资产和金融机构的种类。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创新是互动的,同时配之与其适应的金融制度,提供相应的金融技术支持,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金融创新系统。这个创新系统的直接成果是提高了金融资产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资产发展规范化的影响
金融深化实际上表现出两条主线,一条是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另一条则是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完善发展。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加深,第二条主线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金融创新增加市场的投机行为,加重经济中的泡沫以及冲击金融体系稳定性,这些都对金融资产发展规范化造成了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创新也会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提高金融资产定价的有效性,对金融资产发展规范化产生正面影响。金融创新的证券化与表外业务趋势都会提高一国证券化率,增强一国直接融资能力,从而优化金融资产结构。金融资产定价的有效性是指金融资产的价格反映当前可得信息的程度,金融创新的价格发现功能会直接促进金融资产定价有效性的提高。也可把金融创新冲击金融稳定性看做是对金融发展不规范的矫正,这样综合起来,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
(四)金融创新对社会资产信用化的影响
所谓经济的信用化,是指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一系列过程逐步脱离对经济主体自身积累的依赖,转而依赖于外部资金来源的融资。经济信用化是金融深化的第二层次,实际上是作为货币化的一种结果出现的。金融创新为社会提供了新的投资与融资渠道,增强经济主体对外界的依赖性,促进社会资产的信用化。这种促进作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金融创新的保值避险功能,能使不同风险偏好的交易者选择合适的金融资产进行交易,扩大了信用规模;另一方面金融创新的降低成本功能,也使一些规模小、利润率低的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进行融资。此外,各种金融资产所包含的信息是信用形成的基础,基于这种信息,人又会产生各种预期,预期又会影响金融资产价格的形成。金融创新的价格发现功能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加强了信用形成的基础。
三、利用金融创新推动我国金融深化
(一)进行金融制度创新,确保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
按照新制度金融学的观点,金融制度可看作是各金融主体进行博弈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的完善是保证游戏得以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的基本前提。我国金融体制正处在由“行政金融”向“市场金融”的转轨过程中,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主要障碍来自两方面,一是行政对金融的干预根深蒂固;二是银行垄断的存在,缺乏竞争。利用金融制度创新,规范我国金融资产发展的基本思路可分为以下几点,首先,应构建一整套金融法规,并形成一些开放性的金融危机处理机制;其次,要确保中央银行的完全独立地位,央行的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应由专家组根据实际经济形势而制定,不受行政干涉;再次,建立完全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允许银行所有制的多样化;最后,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形成中央银行宏观监管、同业公会同向约束、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管相结合的三级监管体系,确保央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二)进行金融市场的创新,优化金融资产内部结构
我国经济的实际证券化率1996年和1997年分别仅为4.46%和7.55%,不仅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而且仅为发展中国家1987年平均水平的1/2,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及周边发展中国家。现阶段,优化金融资产内部结构应以证券市场上的创新为重点,股票市场的发展,并不排斥金融中介的发展。我国金融中介和股票市场之间有某种程度的互补关系。目前,提高证券化比率的重点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快国有股上市流通,国有股数额巨大,不具备条件急于上市会引起股市巨大波动,甚至危及金融安全,可以采取企业间相互参股的形式循序渐进发行;二是积极构建二板市场,二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在促进技术与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三是形成全国联网的柜台市场,柜台市场的建立为居民与企业的投资与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一方面促进了金融资产的多样化,另一方面扩大了证券市场的规模。
(三)进行金融机构创新,提高我国货币化进程的质量
单从衡量中国货币化进程的两个数量指标来看,许多经济学家得出中国货币化进程已经结束的结论。但仔细分析其指标的内部结构后,这些比率将大大下降。在金融总资产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呆账也夸大了M2,这些问题的解决为金融机构的创新提供了空间。为推进国有股、法人股流通上市,可成立一些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促进国有企业间相互参股,试图建立专门的国有股流通市场。由于国有企业的借款而形成的国有银行的巨额呆账,可成立专门的呆账管理公司,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呆账管理公司资金来源有三种途径,第一条途径是通过“债转股”的形式向社会发售,第二,将其债务进行一定折让后直接向社会出售。第三,是国家财政给予补贴。此外,还应加快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对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形成有益的补充,提高我国货币化进程的质量。
(四)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促进金融资产的多样化
目前我国衍生工具的发展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①进行银行传统存贷工具的创新,这些创新一般与计算机技术结合既能方便用户,也能增加银行的业务量;②在外汇市场上试点远期交易,在四大金融衍生工具(远期、期货、期权与互换)中,远期交易操作简单,杠杆比率最小,这样既可以为入世后我国企业来防范外汇风险,也可以积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经验;③发展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是用来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总称。其最大的特点是能将信用风险从市场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这类金融衍生工具还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
观点四:金融创新拉动居民财富效应
金融创新拉动居民财富效应
作者:陈志武(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来源:南方周末 2003-05-08 14:51:08
产权保护和其他制度机制的作用是为创业者以及财富拥有者提供正面的激励,为进一步投资增长提供稳定的预期。但是,仅有合理的产权与法治框架还不够,还必须有足够的金融证券品种帮助社会大众规避风险、调配不同时候的收入。
金融创新与经济增长
实际上,中国近几年在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这两种简单金融创新上的经历,即可证明金融创新的威力:在《新财富》中国400首富排行榜中,房地产业创造了最多财富(占23.8%);在过去几年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同时,中国一枝独秀地保持高增长。这两个现象都与住房按揭贷款这一金融创新有关。汽车贷款较住房贷款起步晚,2002年是汽车贷款真正运作的第一年,2001年底时全国个人汽车贷款余额约为435亿元,但到去年底总余额上升到1150亿元。从表面上看,按揭贷款显然创造了房地产业的财富,使房地产开发成为近年任何想快速发财的创业者的首选,也让更多居民尽早购到自己心爱的住房;按揭贷款对房地产业的财富效应也预示着汽车业正在成为新的快速致富行业。
实际上,住房贷款与个人汽车贷款等这类金融创新所产生的经济增长和财富效果,其内涵却远非这么简单,因为一方面银行的这些个人贷款风险非常低、收益好(至少比给国有企业贷款更可靠),另一方面从经济效益上讲这种按揭贷款的对象———居民———是进一步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所在。如果能按照由住房贷款所启动的金融创新路子走下去,中国经济的整体效益与社会福利只会快速提升,而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开动中国经济的内在动力,才能使中国经济更多地靠内需而增长。
为进一步了解其中的道理,我们可看看中国经济的现状和美国过去70年的金融创新历程。北京市自1978年来的城镇居民储蓄率(人均年积蓄除以人均可支配收入),1989年的人均储蓄率为4.8%,随后年年上升,到1998年为17.7%,1999年为18.3%。这种高积蓄率一直成为经济政策决策者的痛点:如何鼓励居民增加消费、扩大内需呢?当百姓不肯花钱时,经济只能以出口为增长点。但,像过去几年一样,在国际经济处于萧条时,出口增长就成为问题。以往的做法是:当出口吃紧而国内老百姓又不肯自愿花钱消费时,政府只好通过发公债把银行储蓄借过来,代替老百姓花费。于是,过去几年中政府只好增发国债,然后将借来的钱大量投入高速公路、桥梁和其他基建项目以及学校建设等。
十几年的基建项目,的确为中国经济的继续增长打下了踏实基础。但,这种靠政府发债并由政府代替居民作消费决策的模式,只能是一种短期的政策行为,因为更为有效的消费决策还是应该由老百姓自己作,他们更能知道如何消费才能给自己和社会带来最多的福利。可是,居民们自己不肯消费、只愿储蓄存钱,那么如果政府也不通过发债来代替居民消费,经济增长所依赖的需求从哪里来呢?没有新的消费需求,工业生产和服务业就无法增长,财富就无法扩大。
美国内需如何产生
众所周知,20世纪之前美国多数人也是以农为主。到一战结束时,美国虽已很富,但并非世界最富、最强大的国家。但二战之后美国的财富猛增,使其一跃成为世界最强国。促使美国成为世界最强的因素很多,这里不可能都谈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二战之后美国的内需逐年快速增长,而且越来越过剩。过去几十年中,这些膨胀的内需是如何产生的呢?
为看清金融创新在其中起的作用,我们不妨把一个居民的财富分成两部分:流动财富(比如现金、银行存款、股票、金银、房产)和人力资本(humancapital),其中流动财富是随时可变现的,而人力资本则不然,不可随时变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通常等于一个居民未来数年的劳动收入的总折现值。一般讲,年轻人的流动财富少、人力资本很高,而老年人的情况却正好相反。总之,一个人未来的收入越高,其人力资本则越高。
问题也恰恰在于人力资本不可随时变现这一点,因为当金融证券不够发达时,人们只能花费流动财富、而不能花费人力资本。
住房按揭贷款是一个很自然的金融创新,它可以最直接地把人力资本“变现”、变活,提前消费。我们意识到,对多数居民而言,房地产可能是一辈子最大、最重要的消费和投资。比如,在北京一套普通的100平方米公寓的价格可能是48万元,对于一个平均收入的家庭,这可能意味着要节省存钱10年,每月约存4000元。如果这样,一家人除了最基本的生活费用外,在十几年里可能无法有太多其他消费。
但是,如果李四能得到30年的住房按揭贷款,假如利息是4%,那么他每月只需付2300元就能立即买到100平方米的住房,而不是等10年。另一方面,正因为李四每月只要支付2300元(而不是每月存下4000元),那么他现在每月可多消费1700元收入,这显然有利于内需的增长。因此,住房贷款不仅能改善众多老百姓的生活,让每个人尽早住上自己的房屋,而且能启动更多的内在经济动力。
美国今天的人均储蓄率在3%左右,跟北京2002年22.9%的储蓄率相比,美国人真能“大胆”消费。实际上,美国并非历来如此,二战之前美国的人均储蓄率也曾停留在20%左右,到1970年代后还在10%之上。这些消费能量在很大程度上是自1934年开始的一系列金融创新、社保创新与退休金项目的产物。还是以住房贷款为例,自从有银行以来,住房质押贷款一直都是美国银行的正常业务。但,在30年代之前,住房贷款的期限都很短,不超过5年,因此能给居民带来的好处有限。另外,那时的按揭贷款在结构安排上也有许多问题,比如,在住房贷款到期之前,借款方每月只需支付利息,等贷款到期时再把所借的本金一次性还清。这种支付安排一方面使银行承担过多风险(因此,银行不愿意作太多住房贷款),另一方面给借款方带来太多一次性的支付压力:一次要还清48万元本钱,从哪里找这么多现金?因此,一般大众享受不到住房贷款的好处。有意思的是,1920年代期间美国股市泡沫越涨越大,使很多人买下大房子,房地产价格也越涨越高。1929年10月到1931年期间,股市泡沫持续破裂,使许多股民血本无归、众多公司相继破产,失业率达到空前高度(最高时为25%,每4人中有1人失业)。这一来使许多人无法在其住房贷款到期时归还那笔一次性的本金,这些居民只好选择个人破产、搬出住房,让贷款方银行接过被质押的房屋。毕竟,这些房地产的价格也随股市泡沫的破裂而大跌,迫使大批中小银行和信贷机构倒闭。因此,当时的住房贷款在证券结构上的弊端加重了那次经济危机、银行危机的深度。
反过来看,也恰恰是那次经济危机的深度与广度,迫使美国国会在1933年至1935年间进行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经济立法,包括重造股市的《证券法》(1933年)和《证券交易法》(1934年)、重组银行业的《银行法案》(1933,也称“GlasskSteagall法案”)、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安全法》(1935年),以及重整居民房地产业的《全国住房法》(1934年)。其中,《全国住房法》的立意在于成立“联邦住房管理局”(简称“联邦房管局”或者FHA),由联邦房管局专门为低、中等收入的家庭提供住房贷款保险,这种担保产生了两个主要效果:第一,贷款期限从原来的5年增加到30年;第二,低、中等收入的家庭都可通过按揭贷款在成家时就能买下住房。一般而言,住房贷款期限越长,居民的短期支付压力越小,越有利于居民消费需求的增加。
根据《全国住房法》的授权,联邦房管局于1938年成立“联邦全国住房贷款协会”,(简称为FannieMae),其作用是从银行手中买走住房贷款,搞活二级住房贷款市场。这样一来,在银行为居民作按揭贷款后不用担心手中持有的住房贷款的流动性问题,这反过来又促使银行更愿意向居民作房贷。到1940年代初期,随着二战结束,许多从前线回来的军人开始成家立业。为照顾这些军人成家,国会于1944年通过法案授权退伍军人服务部为退伍军人免费提供住房贷款担保,而且要求即使借款的退伍军人无法支付任何首期款也应为他们担保。
1970年,由FannieMae分离出来的“政府住房贷款协会”(GinnieMae)开始推出住房贷款证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其运作方式是把不同种类、不同地区的按揭贷款打成包,然后将该贷款包分成数份、以质押证券的形式向公众和机构投资者发行。这一金融创新成为首例成功的资产证券化,它大大扩张了住房贷款的资金来源,不仅让更多居民得到利息更低的住房贷款,而且也为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提供了更好的分散风险的手段、增加其投资资产的流动性。
据资料显示,1950年时全美国的住房贷款余额为730亿美元,到1960年为2090亿,1970年为2890亿,但到了1981年则猛升为10037亿美元。由此可见,由于二战退伍军人效应,1950年代的房贷余额增长1.86倍,1960年代则仅增加0.38倍。但是,1970年开始的房贷资产证券化使1970年代的房贷余额新增2.47倍。可见,金融创新对住房消费的促进作用。
1930年代和1940年代把住房贷款期限延长到30年,这一变化也给信贷银行带来利率风险问题,因为到1981年推出浮动利率住房贷款之前,居民房贷都是固定利率贷款(证券)。当贷款期限为30年时,这种固定利率特点就成为大问题。道理很简单,银行的钱是存户的,它必须付给存户们利息,这种利息对银行来说是成本;银行拿存户的钱贷给居民,居民付给银行的房贷利率则是银行的收入。换句话说,由于客户存款往往是短期存款,那么实际上银行是拿客户的短期存款去以30年固定利率的形式贷给居民,使客户存款与贷出去的房贷在期限上存在重大差别,这种差别使银行承担过多破产风险。比如,如果张三在1971年时借下20万美元的住房贷款,那么那时30年期限的固定利率为6%,也就是从1971年至2001年间的年利率被固定在6%。可是,在银行贷出这笔钱之后,到1981年美国的银行短期存款利息高达16%。这样一来,银行付出的利息是16%,而从早期贷出去的30年固定利率房贷上得到的利息收入却只有6%,因此银行要亏损10%。
正由于上述利率风险,当1970年代末美国利率高涨时,众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因早些年放出的长期固定利率贷款而出现重大亏损,迫使一系列银行与信贷公司破产倒闭,引发一场金融危机。那次危机又为下一轮金融创新创造条件。1981年初推出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居民可选择逐年浮动、每三年浮动一次、每五年浮动一次等等。这一创新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规避能力,使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类信贷机构在内的公司更愿意为各种收入的老百姓提供住房贷款。
1970年代末的利率波动也为另一类金融创新奠定基础:1983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首次推出长、中期利率期货,随后又推出利率期货期权。这些衍生证券再一次为各类信贷机构规避利率风险提供了方便。换句话说,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规避能力越强,它们作各类贷款的能力就越高。
一系列金融创新看起来很不相关、很偶然,但一个共同的目的是让消费者更好地配置一生中不同年龄时的消费水平。这当然为金融公司和创业者提供了商机,但更重要的是其对美国整体经济的贡献,使美国的房贷余额从1950年的730亿美元,猛增到2002年底的6万多亿美元,约为美国GDP的60%(相比之下,去年中国的房贷余额为GDP的8%,因此潜在的增长空间还很大)。在这些住房贷款和金融创新成功故事的背后是越来越多的美国家庭拥有自己的房屋,1940年时美国44%的家庭有自己的房子,到1970年时63%的家庭有自家房,到现在这个比例上升到70%左右,不仅如此,许多家庭还有多于一栋的住房。
有了这么发达的住房贷款市场,美国居民当然用不着为买房而把所有的收入都储蓄下来(到2002年人均储蓄率不到4%),而是平均每年拿出自己收入的5%至6%来支付房贷利息。在没有为购房而储蓄的压力的情况下,消费倾向自然高,难怪美国的内需过剩、可以吸收那么多国家的出口。
按同样道理,汽车贷款是另一个关及消费者的重要金融证券品种,它也可减少居民的储蓄必要性,助长消费需求。1950年全美汽车贷款余额仅为47亿美元,到1960年为168亿,但截至1999年底则达到4679亿美元。
社会保障:下一个金融热点
尽管住房贷款与汽车贷款这两项创新对释放中国居民的消费潜力、扩大内需已有较明显的效果,但我们也看到,1998至2000年间北京居民储蓄率停留在18%左右,到2001年上升至22.9%,2002年下降到17.5%。这种储蓄率跟美国的不到4%的储蓄率比还是远远太高,使中国经济的增长过多地依赖出口。内在的经济增长链在这里被卡住了。
国家统计局最近作的一项调查表明,导致居民高储蓄率的最重要三项因素依次是教育、退休和就业保障。一方面这说明为购房、买车而存钱的因素确实因按揭贷款创新而得到缓和,另一方面这进一步表明了经济改革要努力的方向:扩展教育贷款,建立社保系统、退休金项目和失业保险。
从1999年至2002年9月,金融机构在全国累计发放助学贷款66亿元,帮助了112万名困难学生。这些举措是一个好的开端,但实际需求远非如此。据有关专家估计,一个子女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全部费用约为2002年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即使按每年20%的储蓄率计算,这等于要一个家庭持续节省、储蓄15年(假如家庭收入的增长速度约等于教育费用增长速度的话)。由此可见,解决教育贷款问题几乎可达到住房贷款对经济增长同样的刺激效果:让子女拿他们未来的收入(人力资本)为自己的教育投资,让年轻的父母更多地享受他们今天的收入。当然,教育贷款与住房贷款在操作上确实有别,因为房屋本身是住房贷款的直接质押物,而教育贷款则并无质押物、是以学生的人力资本为质押(无形资本)。因此,教育贷款更需要法治的支持。
住房贷款、教育贷款、退休投资存款等类型的证券(这里,我们把所有保证在未来某个时间或某种条件下支付现金的契约称为“证券”,包括贷款、保险合同等),其作用都是帮助居民把一生中不同年龄时的收入进行配置(要么把未来的收入提前消费,要么把今天的收入推迟到未来消费),以期让居民一生中不同年龄时的消费尽量平均。这些靠未来收入支付的贷款在一定意义上可看成是人力资本的证券化。当不能有住房贷款、教育贷款时,居民们就无法合理地配置其一生中的消费安排,可能在40岁之前无法消费、必须存钱,而到快要退休时可消费的钱又相对过多。因此,如果没有这些针对居民的金融证券,不仅不利于释放整个经济的内在增长动力,也无益于居民一生中的总体福利。
另一类对消费者有直接意义的证券是“保险”性质的,比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灾难保险等。当这些保险性证券不存在时,也就是当居民们无法事前“购买”这类证券时,居民们就只能通过“最大限度地储蓄”来自保,这必然使他们在为了生存所必需的消费之外不敢有任何其他消费愿望,这就会阻挠经济增长。以失业保险为例,如果张三夫妇在40岁时失业而且从此再找不到工作,但他们一家未来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等可能是50万元,那么如果真的如此,他们未来的花费从哪里来?——尽管这或许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发生,其后果对张三夫妇来说不堪设想。于是,为了规避这种小概率事件,张三夫妇可能从结婚后就开始,不得不处处节省、储蓄。但是,如果通过每月交付收入的一小部分(比如3%)张三即可买到全额失业保险,那么他一家就不用再去以储蓄来规避那些小概率但后果恶劣的风险事件了。
美国路径
在四世同堂的传统中国社会里,人口流动少,众多家庭组成的“大家族”不仅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单位,而且是经济意义上的互助共同体。大家族中只要有一家有天灾人祸,其他成员都会筹钱相助,因此使保险性证券变得不必要;当一家要盖房屋时,其他成员也会尽力提供贷款;养老自然由子女负责,而当子女无力支持父辈养老时,大家族中其他成员也会出力帮助。因此,“大家族”作为一种互助共同体基本提供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灾难保险、各类信贷等。当然,不管一个家族有多大,有钱的家族毕竟是少数,能够提供的保险和信贷会非常有限,特别是当多个成员家庭同时发生天灾人祸时,这种互助共同体会随时破产。所以,这种传统体制安排的效率非常有限,风险承受能力很小。
20世纪前的美国跟传统中国有许多类似之处:多数人以农为生,“大家族”也起着经济互助共同体的作用,政府基本不提供任何养老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灾难救济,只有一些民间慈善机构提供有限的补助。19世纪的工业革命、铁路交通的发展却慢慢改变了美国原来的社会结构,人口流动大增,为了就业一生中可能搬家数次。于是,到20世纪初,以家族为基础的经济互助共同体开始瓦解。1930年代初的经济大危机更是把这种瓦解所隐含的问题暴露无遗:在新的社会结构下,老百姓的收入安全怎么保障?1935年通过的《社会安全法》则是联邦政府的第一次回应,该法案授权成立“社会安全管理局”和“社会安全保障基金”,其目的一是为老年人提供退休养老金,二是为残疾人提供生活费与医疗费,三是要求各州政府为公民提供起码的失业保险。1965年通过的《社会安全修正法案》再补充了一项:为贫困的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险(Medicare和Medicaid)。社会安全保障基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低收入的家庭和老年人。社保基金于1937年开始,第一年共支付128万美元给老百姓,到1999年则共付出3858亿美元各类社会福利。除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与退休金外,个人自己也可从保险公司购买各类保险与退休金产品。美国的这些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为所有家庭构造了一个可靠的安全网,让他们不用为未来担心。这从另一角度解释了为什么美国人的消费倾向性这么高,只有不到4%的储蓄率!
在中国,四世同堂已成为历史,家族已不再是一般家庭的经济互助共同体,人口在广泛流动,靠子女养老已慢慢变得不现实。计划经济下的铁饭碗、退休与医疗福利现在已基本不在了。新的社会与经济环境下,如果政府不尽快在社会保险与退休金上弥补,在证券与金融品种上又不进一步创新,那么居民们只会选择过分保守的金融资产结构。根据人民银行的资料,到2001年底,中国个人金融资产的11.2%在现金、71.7%在银行存款(两项共占83%)、13.5%在有价证券、1.7%在保险。这种结构显然不利于经济增长。
时下关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退休金计划等的讨论都集中在如何由政府来承担、支付。其实,除了由全国社保基金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地方政府与企业提供最基本的退休养老金之外,也应当鼓励民间金融机构进入这些行业。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开始推出兼顾“保险与投资”的证券项目,这是一个极好的开端。但,即使像失业保险和养老金这样的业务,也应该鼓励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介入,这不仅能在增量上减轻政府的负担,还显然可增加居民的消费倾向性。
金融创新的启示
经济增长使社会收入增加,也必然意味着社会整体财富的增长。我们可能认为:这些年的增长以及上面谈到的金融创新只是造就了少数巨富,而并没给普通老百姓带来更多的财富,其实不然,因为即使老百姓手头的流动财富并没明显增长太多,他们的人力资本财富肯定已上升许多,结果是每人的未来收入流的折现值都增加了。怎样让每个居民从增加的人力资本感到“富有”呢?那就得通过金融创新来帮助老百姓把人力资本“兑现”、把他们未来的收入流进一步“证券化”?
从多年的研究中,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GustavRanis发现,有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太丰富时,那个国家的经济反而可能理不顺,因为那里的人们反而不会有动力去作制度和金融上的创新。没有制度与金融创新,其经济的内在动力就无法被调动起来。因此,财富不是由天赋的“地大物博”所决定(“地大物博”当然好),而更重要的财富是源自理性化的制度机制和金融创新。住房贷款对房地产业、汽车贷款对汽车业的刺激效应以及由此带动的整体内需扩张,应当给我们许多政策上的启示,值得深思。
近几年有关金融创新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企业融资上,融资工具与途径显然对企业是决定性的。实际上,金融创新对市场的另一方——消费者——是同等的重要。在政府提供的就业保障、医疗保障或灾难救济都非常有限的时候,如果没有任何类型的贷款、没有任何类型的针对消费者的证券,那么一个居民的未来生活很容易一会儿太饱、一会儿太饿、有时太富、有时太穷。面对这种前景,居民们只好靠银行储蓄存款来规避风险,虽银行存款只是一种非常低效的避险工具。
有意思的是,今天的中国在一些方面跟1930年代的美国很类似:已建立了有规模的高速公路、桥梁和其他基建体系,已有了各类经济立法,已开启了针对消费者的金融创新,等等。如果1930年代后的美国经历对我们有任何借鉴意义的话,那么只要制度与金融创新能上升到另一层高度,就不用担心缺乏内在增长动力。
观点五:金融创新推动外汇市场发展
金融创新与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
金融创新
广义的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的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既包括金融市场范围的拓展和市场模式的创新,也指资金融通和金融中介技术的创新,还有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品种的创新。狭义的金融创新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即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的各类金融衍生产品。
金融创新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伴随金融发展的全过程。实际上,金融创新并非是什么新鲜的事物,金融市场上现有的一切,包括历史上各种货币和信用形式的出现以及所导致的货币信用制度、宏观管理制度的改变,近代金融机构组织和经营管理上的变革以及金融业结构的调整,都曾是某一时刻创新的产物,只不过从80年代起,这种创新的步伐加快了。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发达的美、英等国和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创新到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步,金融工具的种类和发行量成倍增长,二级市场交易空前活跃。
当代席卷全球、汹涌澎湃的大规模金融创新活动浪潮既是对金融市场及经济环境剧烈变动的反应,也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波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既是对金融管制手段的逃避,也提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新要求;它既是对新兴交易手段、通讯技术的运用,也促进了金融交易手段与技术现代化程度的提高。
换言之,金融制度是一国经济社会的历史产物,它的性质和结构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特点时空条件下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制度乃至一定文化模式所决定的社会偏好的结构等等。就金融市场模式而言,既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也没有适用世界各国的普遍模式,它的演变是路径依赖(path dependant)的。金融创新的形式和内容因时代和环境的不同而各异,只有变化和创造才是绝对的规律。
寻求外汇市场新的发展——远期外汇市场
目前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面临着危机,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市场成交量在1997年达到颠峰后开始下滑,1999年成交量折合美元仅314.6亿。导致市场成交量下降的原因很多,有政策性的,有制度性的,也有市场本身的原因。近几年来,外汇市场的突破与创新可以说已基本停滞了。
世界因变化而精彩,生命因运动而长青,市场因创新而活跃。国内外学者对活跃我国外汇市场,增加市场工具和流动性方面早已有许多争论和建议。在扩大远期结售汇基础上适时推出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一个相对集中的议题。
应该说,开办在国际外汇市场上被看成是“传统”外汇交易工具的远期和调期外汇交易,对于为企业提供进行风险管理和头寸管理的基本工具,为中央银行通过调期干预外汇市场和国内货币市场、调整外汇储备期限结构提供理想手段,以及活跃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都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统计,国际金融市场上包括即期、远期和调期外汇交易在内的传统型外汇交易的日均交易量在1989年为5900亿美元,到1998年上升到14900亿美元,其中即期交易日均成交量从3500亿美元增加到5900亿美元,而远期和调期的日均交易量从2400亿美元猛升到9000亿美元,大大超过了即期交易。1999年的远期和即期外汇交易下降了21%左右,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1999年初欧元的正式启动,消除了欧元区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
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有一定的需求基础,中国银行试办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表明了这一点,1999年中国银行远期结售汇累计折合美元37亿多。对于发展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我们有如下的一些思考:
1、远期外汇交易与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
笼统地说开办远期外汇市场会引起歧义。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的口径,只要存在远期外汇交易,就可以称为是具有某种形式的远期外汇市场的国家。中国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实际就是远期外汇交易,因此我们事实上已经具有远期外汇市场,只不过这个市场上的交易受到种种限制:①交易的基础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②交易的主体必须是企业与中国银行;③交易的期限有一定的限制;④中国银行的远期和即期结售汇头寸净额合并统计,不得超过核定的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
我们要讨论的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远期外汇市场,即当远期结售汇业务扩大到其他商业银行后,银行与银行之间直接进行远期交易的市场——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
2、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方法
但是,远期结售汇业务推广到多家商业银行后,并不必然导致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的发生。因为银行也可以通过本、外币拆借市场和即期外汇市场的交易来规避远期汇率风险。
发达国家对远期外汇交易几乎没有限制。银行规避远期汇率风险的方法通常有①银行与银行之间的直接远期外汇交易(outright forward);②货币市场(money market)运作外;③调期交易(swap),调期的最通常形式是一笔即期交易加上反向的一笔远期交易,因而有些人将其也划入远期交易范畴。这三种交易形式对于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最终效果是一样的,因此它们之间具有竞争性。银行选用何种形式,取决于不同形式交易的成本与效率。
3、建立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的可能性
我国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成功实践表明,市场发育初期,必须保证市场的统一、渐进、可控、高效。建立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有良好的基础:
第一,开办远期外汇交易有可供借鉴的市场组织和管理模式。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运作模式是国际经验和国内实际相结合,并考虑到技术的先进性而独创的,已安全运行五年多,在此期间,市场调控者、管理者和组织者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发达国家的远期外汇市场大多是自发形成的,但经验表明,国内远期外汇市场从无到有的创立初期,应保证市场的统一和可控。
第二,开办远期外汇交易有安全和成本相对低廉的技术支持。国际市场远期外汇交易大多通过路透交易机等进行,但由于其高昂的月租费用,国内使用尚不普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遍布全国的网络系统已经为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提供了安全、高效和低成本的技术支持,如果在此网络基础进行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避免重复投资。
4、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模式的选择
世界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表明,既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国家的统一的市场模式,也没有一个适用于任何时期的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任何市场模式都是特定经济环境和制度的产物。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的模式,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金融创新。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可供选择的模式有:
(1) 参照即期交易模式,银行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必须进入市场,差额由中央银行进行调节。优点是便于调控,缺点是央行被动操作,承担汇率风险,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弱化。
(2) 引进报价行制度,选择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作为报价行,对远期汇率进行双边报价,报价行的净头寸可以通过货币市场的运作规避风险。优点是市场总能出清,央行不必被动干预;缺点是报价行的选择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带有主观性,如果仅有一家或少数几家报价行,其报价的合理性不能得到保证。
(3) 允许银行自由选择规避汇率风险的方法,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可供选择的方法之一。优点是价格的竞争性最强,与发达国家的做法接近;缺点是可控性差,同时要求银行有较高的资金管理水平。
根据目前的环境,第二种模式有较大的可行性,也便于未来市场模式的平稳过度。从有关渠道我们了解到,外资银行对于远期外汇市场开办初期,采取相对集中的交易模式,持认可态度。
5、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的基础、期限与品种
市场发育初期,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建立在企业与银行有真实需求的远期结售汇基础上。
为提高市场的流动性,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的期限应该是规则的,比如7天,15天,30天,45天等规则递增;品种不多于即期外汇交易的品种,以保证市场买卖净额能通过货币市场与即期市场的交易轧平。
6、目前开办远期外汇交易最大的障碍是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过度稳定。1999年美元对人民币加权平均汇率最高8.2800,最低8.2770,波动幅度仅有30点,成了事实上的固定汇率。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上缺乏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反过来又束缚了中央银行在即期市场灵活调控汇率的手脚,强化了人们对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心理预期。
但随着中国加入WTO的临近,对人民币汇率的管理应加快朝着真正的管理浮动的既定目标过渡,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范围势在必行,同时也意味着市场要有相应的避险工具。因此,无论是从培养国内企业的汇率风险意识,还是顺应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来说,扩大远期结售汇试点与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都是一件未雨绸缪的战略决策。
发布时间:2002-4-24 17: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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