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指数编制的基本问题
指数主要用于反映现象的综合变化程度,因而应以总体的全面数据资料作为计算依据。但将总体的全部项目计算在内,实际中往往时不可能的或不必要的。在实际应用中,编制指数所依据的几乎均为样本数据。因此,样本选择得是否科学与合理,是决定指数准确性的重要前提。一般而言,除数据本身的准确性外,所选择样本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充分性。即要求样本容量应足够大。若总体所包含的项目很多,而样本容量很小,往往不能代表总体的性质。
代表性。即要求样本能充分反映总体的性质。在选择样本项目时,要求所选的每一项目与所代表的实际项目在性质上应保持一致,而各样本项目之间在性质上应有较大差异。
可比性。即要求在不同时间或空间上,用于对比的各样本项目在定义、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计量单位等方面保持一致。
<二>基期的确定
所有指数都有一个用于比较的基期或基准点。基期的选择通常由计算指数的预期目的和用途决定。就时间性指数而言,基期的确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一个正常时期或典型时期作为基期。即用作比较的基期应能代表事物发展的正常状态或典型正态,而非正常的波动时期通常不具有代表性,不宜选作基期。
2.报告期距基期的长短应适当。报告期距基期的间隔应根据所研究现象的特点和研究目的而定。一般而言,对于发展变化较快的现象,报告期距基期的间隔可短些,否则可长些。但报告期距基期不宜过长,报告期距基期的时间越久,指数代表性通常就越差,一般应选择距报告期较近的时期作为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