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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不能。是相对于事实不能而言的一种不能,是指因法律上的原因而导致标的内容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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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实现,主要是违反了法律的强行规定。法律不能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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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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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不能。是相对于主观不能而言的一种不能,是指任何人处在行为人的地位时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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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因此,不能的原因与当事人无关。客观上的不能使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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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观不能。是相对于客观不能而言的一种不能,是指不能的原因仅存在于行为人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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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不能并非绝对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主观不能仅在相对行为人知此行为不能时始使民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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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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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指出,主观不能与客观不能这种分类有时并不总是清楚的,有的行为可以同时构成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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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和主观不能。例如,重病阻止了允诺人履行那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服务契约,既可以说成是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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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不能,因为重病的发生是任何人在此种情况下不承担服务契约义务的原因,也可以说成主观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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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因为此种重病系由于允诺人个人原因导致的。在此种情况下,此种不能具有主观不能和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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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的双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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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永久不能与一时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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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久不能。是指给付不能的情形系继续的永久不能实现,它是相对于一时不能而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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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的原因在民事法律行为整个有效期间,则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根本不可能实现,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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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永久不能为标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永久无法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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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时不能。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属给付不能,但是此种给付不能仅为一种暂时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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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能的原因有可能消失,从而使给付成为可能,它是相对于永久不能而言的,在一时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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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法律行为的内容虽暂时有不能实现的困难,但如果假以时日,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有实现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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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则为一时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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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部不能与一部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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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不能。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全部不能实现。如,房屋已全部烧毁。全部不能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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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全部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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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部不能。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仅部分不能实现。一部不能是相对于全部不能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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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它是否使民事法律行为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不可一概而论。原则上讲,一部不能使民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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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为全部无效,但除去该部分后其余部分仍可成立者,其余部分仍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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