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1)
(2) (3) (4)
(5)
4.光感作用
5.致癌
6.感染
7.致纤维化作用
四、尘肺的分类
按粉尘的性质可将尘肺分为以下五类
1.矽肺:由于长期吸入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所引起的尘肺。
2.矽酸盐肺:由于长期吸入结合状态二氧化硅粉尘所引起的尘肺。例如石棉肺。
3.炭尘肺:由于长期吸入煤炭、炭黑、石墨等粉尘引起的尘肺。例如煤肺。
4.混合性尘肺:由于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和其他某些物质的混合性粉尘所引起的尘肺。例如:煤矽肺、铁矽肺等。
5.其他尘肺:由于长期吸入铝及其氧化物所引起的铝尘肺,或长期吸入电焊烟所引起的电焊工尘肺等。
五、生产性粉尘危害的预防
生产性粉尘危害的预防措施包括法律措施、技术措施、卫生保健措施。
1.法律措施
(1)立法和执法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旨在防止粉尘危害、保护工人健康的法令条例。根据这些法律条例,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主管部门及厂矿十分重视尘肺防治工作,制订本地区和部门尘肺病防治规划和制度,有专人负责实施,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防尘设施维护制度,对防尘工作定期检查,评比、总结。各级卫生防疫和职业病监督机构定期对企业粉尘浓度、尘肺发病情况依法进行监测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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