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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法

一、概念及关系:

财政管理体制即国家在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职权方面形成的一系列制度。

财政管理体制法是规定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的权限及相应的资金分配权力的法律规范。

从某种意义上说,财政管理体制就是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内容。

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类型

(一)基本内容:

  1. 各级政府职权范围的划分:
  2. 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划分:

(二)基本类型:

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的集权与分权,集中与分散的关系。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1. 高度集中型:
  2. 分级管理型:
  3. 折衷型:

三、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实在确定各级政府职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的划分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上的一种以划分税收为核心,已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权力为目的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的基本内容是:

  1. 依据中央与地方的不同职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
  2. 依据中央与地方的不同职权及财政支出的范围确定财政收入的范围;

分税制在许多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有:

  1. 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
  2. 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3. 适当的调整税种的划分,使其进一步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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