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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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的体内代谢转化有氧化和水解两种方式,通常其氧化代谢产物毒性增强,而水解代谢产物毒性减弱。
有机磷农药的毒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体内胆碱酯酶(ChE)活性,使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能力。正常生理情况下,作为神经递质的乙酰胆碱完成使命后,在胆碱酯酶的作用下,迅速水解失效。由于有机磷农药在化学结构上与乙酰胆碱很相似,其带正电荷部分与胆碱酯酶负矩部位结合,而亲电子的磷酰基可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结合,形成磷化酰胆碱酯酶,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能力,造成乙酰胆碱在生理部位积聚。
机体胆碱能神经包括交感、副交感神经的节前纤维、全部副交感神经的节后纤维、运动神经以及小部分交感神经的节后纤维等,乙酰胆碱在中枢神经系统也广泛分布。
乙酰胆碱对胆碱能神经的生理效应按其作用部位不同分为毒蕈碱样作用和烟碱样作用二类。
3.毒作用表现
(1)急性毒作用
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中毒多为急性中毒,其临床症状可分为三类。
①毒蕈碱样症状:乙酰胆碱作用于胆碱能神经节后纤维所支配的器官组织上所致。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多汗、流涎、视力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增多、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肺水肿。
②烟碱样症状:乙酰胆碱作用于植物神经节、肾上腺髓质和骨骼肌终板上,表现出全身紧束感、动作不灵活、发音不清。眼、舌、颈部肌肉震颤以至全身肌肉痉挛。严重时呼吸麻痹、肌力减退甚至瘫痪。
③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头昏、乏力、失眠或嗜睡、多梦、烦躁不安、共济失调、语言障碍。重症病例出现昏迷、抽搐,往往因呼吸中枢或呼吸肌麻痹而危及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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