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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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慢性毒作用
近几年来国内外学者多主张有机磷农药具有慢性危害。其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和植物神经系统的功能紊乱,如头痛、头昏、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食欲不振、恶心、气促、胸闷、多汗、瞳孔缩小、屈光不正、窦性心动过缓、皮肤划痕症阳性等。血液胆碱酯酶活性下降,有的患者甚至隆至很低水平,但临床症状不明显。少数患者还有肝肿大、神经肌电图改变和脑电图异常。
4.诊断
参照《职业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1)诊断原则:有短时间大量接触有机磷农药的职业史,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全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参考作业环境和皮肤污染检测,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患,方可诊断。
(2)诊断分级:
观察对象
急性轻度中毒
急性中度中毒
急性重度中毒
迟发性神经病
5.处理原则
(1)急性中毒
①清除毒物:立即使患者脱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衣服,用肥皂水(忌用热水)彻底清除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眼部受污染,应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洗后滴入1%后阿托品数滴。口服中毒者,用温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无农药味为止。如为敌百虫中毒,忌用碱性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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