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理理论:
自理理论旨在说明什么是自理,每个人都有自理的需要,而自理的需要根据个人
的健康情况及生长发育的阶段不同而不同,奥瑞姆认为正常情况下,人们有能力实施自
理,而个人的自我照顾能力和方法是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渐学会的,因此它受个体的年
龄、生活经历、社会文化背景、健康及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当自理需要小于或等于人的自理能力时,人就会自理。在这个理论中主要讲述了什么是自理、自理能力、治疗
性自理需要和自理总需求。护理所关心的是个体的自我照顾能力在特定时期是否能满足
其自我照顾需要及自理需要。
(2)自理缺陷理论:
这一部分是自理模式的核心,她阐述了个体什么时候需要护理,奥瑞姆认为,在
某一特定的时间内,个体有特定的自理能力及治疗性自理需要,当这种护理需要大于自
理能力时就需要护理照顾。她还明确了护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当病人的自理能力不能满
足治疗性自理需要时,护理人员就要进行干预,她认为有五个领域需要护理活动的参与,
这五个领域是:
①建立维护护患关系
②明确护理方案
③反映病人的要求和需要
④向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帮助
⑤协调护理活动和病人日常生活的关系
(3)护理系统理论:
为了说明病人的自理需要如何被满足,奥瑞姆阐述了护理系统理论,应指出,护
士应该根据病人的自理需要和自理能力的不同而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的护理系统:完全补
偿系统(the wholly compensatory system)、部分补偿系统(the partly compensat
ory system)、支持-教育系统(supportive-education system)。各护理系统的适用范
围及护士和病人在各系统中所承担的职责如下。
⑴完全补偿系统:适用于没有自理能力的病人,由于病人行为受限,所有的自理需要完
全依靠护士来满足。在这个系统里,护士承担的职责包括:
1.满足治疗性自我照顾的需要,这样的患者在身体及心理上完全不能满足自己的自理需要,如昏迷的病人;
2.补偿病人自我照顾的能力,病人在身体上不能满足自理需要,但有意识,如中风的病人。
3.支持和保护病人,病人的心理及精神活动不能满足生命的需要,如精神病人。
⑵部分补偿系统:适用于有能力满足自己一部分自理需要,但另一部分需要由护士来满
足的病人,如右手骨折病人的护理。部分补偿系统根据程度的不同分为以病人完成自理需
要为主及护士辅助完成自理需要为主。
在这个系统里,以护士辅助完成为主的有:满足某些治疗性自我照顾的需要、补偿病人自我照顾能力的缺陷、帮助病人、调整自我照顾机制。以病人完成自理需要为主的有满足某些治疗性自我照顾的需要、调整自我照顾机制、接收护士的照顾和帮助。
⑶支持—教育系统:适用于有能力执行或学习一些必需的自理方法,但必须在护士的帮助下完成的病人。帮助的方法有支持、指导、提供促进发展的环境或教育病人提高自理
能力。比如对糖尿病患者进行饮食指导。
在这个系统中,病人要进行自我照顾,完成自理,并且完善自我照顾机制,也就
是调整及完善自理能力,而护士主要是帮助病人调整及完善自理能力。
这些就是奥瑞姆的自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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