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政府贷款
一、政府贷款的性质与特点
政府贷款是以双边国家政府的名义提供和接受的贷款。
政府贷款属于国家资本性质的贷款。
政府贷款的特点。
(1)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2)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贷款,期限比较长,属于中长期贷款,一般从10年到30年,有的甚至长达50年;利率比较低,一般在1%至3%左右,有的无息。除贷款利息外,有的贷款国政府规定借款国须向其支付费用很低的手续费。
(3)政府贷款额一般不大,因它受到贷款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支及国际收支的制约,不大可能像国际金融组织那样经常提供大额贷款。
  政府贷款协议的达成,数额的大小,利率的高低,期限长短等条件主要取决于政治和经济及国际形势三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二、政府贷款的条件
(一)利率,利率均属于低息或无息。
(二)币种选择,借款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所采用币种有以下几种情况:使用原币、全部使用美元、原币与美元混合使用。
(三) 款期限,贷款的使用期一般规定在贷款协议签订当年或1-5年内按建设进度的实际需要提取贷款;偿还期一般规定开始偿还的年度和最后还清的年度日期以及在偿还期内的年偿还次数与日期;宽限期一般包含在偿还期内,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付本金。
(四)数额,优惠性政府贷款金额不太大。
(五)还款,偿还方式有实物偿还及以自由外汇偿还两种。
(六)赠与率,计算优惠贷款中赠与成份所占比重。
(七)采购,政府贷款往往以借款国向贷款国及与贷款国有关国家购买商品为条件。
(八)使用条件,贷款国在发放贷款时,常对借款国的经济政策实施、某一特定产业或部门的经营或项目方案的落实施加一些条件。谈项目贷款时,贷款国还常常要求复杂的合同和法律安排来保证债务偿还,并对使用政府贷款的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有所限制。
(九)费用收取,政府贷款附加费低,主要是承诺费和手续费。
(十)服务质量,一般贷款国出于贷款的经济方面考虑,除了贷款以外,还往往提供其他服务。
(十一)非财务代价,政府贷款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申请程序复杂。
三、政府贷款程序
(一)申请程序
(二)招标采购
(三)贷款的支付
(四)对使用贷款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