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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金融创新
第一节票据发行便利
一、定义
票据发行便利(note issuance facilities)是指银团承诺在一定期间内(5~7年)对借款人提供一个可循环使用的信用额度,在此限额内,借款人得依本身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以自身名义连续地循环地发行一系列短期(如半年期)票券,由银团协助将这些短期票券卖给投资者,取得所需资金,未售出而有剩余的部分则由银团承购,或以贷款方式补足借款人所需资金。
二、发行条件
1、面额。以美元计值,一般在50万美元,或是50万美元以上。
欧洲票据(euro-note)就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欧洲货币发行的短期的、完全可以转让的不记名本票票据。
2、期限。3个月或6个月,有的长达1年,但承诺期限可达5-7年。
3、形式。对银行借款者,票据通常是短期存款凭证。对于非银行借款者,票据通常采取本票形式。
4、计算方式。以贴现方式发行,收益率相当于LIBOR+0.25%
三、发行程序
1、发行人首先委任承销人和投票小组成员。
2、发行人与承销人和投票小组之间签定文件。
3、发行时间表:发行日前3天,代理人收到投标;发行日前2天,将中票的投标人的名字通知发行人,并将分配额度通知中标投标小组成员,决定LIBOR;发行日前1天,通知中标的投标小组成员和发行人总的承销价格。
四、发行费用
1、参与费或前端管理费。该费用通常高达15个基本点。
2、承销费。通常为5-15个基本点。
3、承诺费或便利费。通常为5-10个基本点。
4、使用费。最高20个基本点。
五、市场结构
(一)承销银行
承销银行是有名的大银行,全部承销所发行的票据。
(二)票据发行者(借款者)
信誉好的借款人可以按近乎于LIBOR的利率发行票据。
(三)真正购买者
购买者主要是货币市场的资金管理人、公司、保险公司、央行及其他富有者。对于这些投资者来说,票据发行便利提供了一种银行存款或CD的替代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