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既有私法性规范,也有公法性规范;既有国际法规范,也有国内法规范 1.调整国际金融关系需要有私法性规范。私法性规范主要有两种体现形式,一是有关国家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中的有关规定,二是一些国际金融民间组织具有行规性质的规则和建议如国际证券市场协会的规则体系等。 2.金融业离不开规制特别是监管性的公法规范 二、国际金融法的范围 包括国际货币法、国际银行法、国际证券法、国际保险法、国际担保法、国际融资租赁法等。